教师公告

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0-30浏览次数:

各基层教学组织:

为落实《温州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》(温大行政〔2020〕53号)(附件1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学校、学院与教师个人间的重要纽带作用,学校将开展2022-2023学年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工作。同时,为进一步明确2023年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,开展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,相关工作要求如下:

一、2022-2023学年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考核工作

1、各学院(部门)应依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学院(部门)的考核评价办法,依次开展各基层教学组织自查、学院评价考核。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”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三个等级

2、根据文件要求,学院要加强监督考核,建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。

3、考核的基层教学组织名单以《温州大学各学院(部门)基层教学组织汇总表》(附件3)为准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轮备案后的名单作为考核对象(新增未满一年的不予考核)。

4、考核涉及到业绩必须为基层教学组织及所属成员主持负责所获,并不得在不同基层教学组织重复使用,各类支撑材料起止时间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

、2023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

1、基层教学组织变更备案

因专业建设调整等原因,原有基层教学组织撤消或新设基层教学组织;相关教师因教学工作需要,调整其基层教学组织归属,均需填写《温州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》(附件4)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报教发中心备案,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一次。

2、基层教学活动计划

按照《温州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》,各基层教学组织需“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,组织相互听课、教学观摩、说课和教学竞赛,开展同行评议。每学期常态化开展专题教研活动”,为确保完成基层教学组织日常管理、教学建设等主要职责,各基层教学组织需制定2023-2024学年活动计划,填写教学组织活动计划表(附件5)。

时间与材料要求

11月3日前将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材料(目录清单+支撑材料)电子版、《温州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4298432@qq.com,联系人:徐明君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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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0月30日